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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州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7-04 12:38 作者: 来源: 【字体: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34号)、《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前置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湘党政信发〔2019〕1号)等上位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各职能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州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湘西州州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文件起草依据、州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建设原则和相关州直部门职责。由州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州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按程序审定全州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确定后,州委办委托州委机要局,提出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州政府办委托州大数据中心,提出非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非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前置审查完成后,由州发改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国家保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执行。

第二章至第五章细则。重点从项目规划审批、资金使用、验收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州政府办组织或委托有关州直部门编制湘西州“智慧湘西”建设规划,建设单位根据规划研究形成具体项目,申报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前置审查和审批制度实行。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并符合保密、网络安全、密码和档案管理等要求。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提出了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并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

州发改委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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