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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法局

2022-01-27 09:45 作者: 来源: 【字体:

2021年湘西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fj.xxz.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湘西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湘西经开区州府西路9号;邮编:416000;电话:0743-8750122;传真:0743-8750676;电子邮箱:xxz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责任,持续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加强领导,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突出加强监管,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局机关对政务公开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保密、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为搞好日常政务工作,尤其是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政务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制定了《公证文书质量检查标准》和《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办法》,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等执业诚信档案,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二)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从内容、质量、发布、报送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新闻稿件的三审制度。此文件出台后大大增强了单位成员发文的积极性和规范性。二是局办公室根据过来工作实际,从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对涉及群众关心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门的汇总和梳理,凡涉及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方便群众和法律服务机构办事。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我局的门户网站及时录入有关信息和资料,发布工作动态。

(三)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加强主动公开,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目前我局对外宣传的新媒体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法治湘西公众号,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关注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湘西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将各类司法动态、群众办事指南和政策法规、权威解读,在局网站上逐条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589条,网站总访问量175495人次。另外我局建有法治湘西公众号,全年信息发布量374条。最后,全州司法行政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反映司法行政的工作信息、典型经验、人物事迹,向各级部门呈送,及时反映情况。2021全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使干部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增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出台为民办事六条措施,体现司法行政人为民情怀。以刀刃向内的力度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在全州首次举办“我是司法行政人,我为司法添光彩”——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仅现场直播观看人数达29.5万人次,展现了我州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公开栏目内容的条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公众需求,重点公开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提高机关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意识,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使得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

3)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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