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访问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

州公安局

2024-01-20 12:00 作者: 来源:湘西州公安局 【字体:

2023年湘西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湘西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湘西州公安局主要围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并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警令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形成“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数量854条,概况类信息更新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08条。

(二)强化保密审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全部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后公开”原则进行逐一审查,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强化制度保障。将制度配套作为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坚实保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湘西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信息管理暂行规定》《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湘西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积极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等,做好常态化监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优化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归类与信息公开目录相一致;信息索取号码符合规定;发布各类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信息发布内容符合规范;不存在信息内容重复发布或内容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五)强化服务质效提升。充分利用湘西州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实时收集整理、依法公开全州公安机关重要警务活动信息,实现警民沟通“零距离”。着力打造“阳光警务”,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受理流程处理,答复信息均经过领导审定。畅通在线互动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核发布和处理反馈等工作,及时回复群众来信和咨询,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系列便民措施,依法向群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收费依据、法律依据等,压缩群众办事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还需要强化部门间协作。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意识及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部门协同配合力度。二是全面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将群众最关切、最需要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强化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完善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