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入龙头企业
花垣县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入龙头企业
本报讯(石天元 龙秀超)今年以来, 花垣县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入龙头企业, 以龙头企业为平台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 农民成为既有土地流转金, 又能挣到工资的“新农民”。
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 农民变成“双薪族”。 该县采取“农民自愿、合理流转”的原则将土地向规模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和无公害农业龙头企业集中, 有效激活了土地和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 产生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农民增收两大效果。 目前,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9.6万亩, 涉及农户2.4万余户, 土地流转租金每亩年均达400元。 与此同时, 全县400余家农业企业以及专业合作社雇佣贫困农户5000多户, 年户均工资1万元左右。 “失地”农民一边获得土地流转收入, 一边家门口务工赚钱, 成为“双薪族”。
龙头企业带动技能培训, 农民变成“创业者”。 该县引导龙头企业围绕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科学种植养殖技术、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等方面, 全面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培训力度, 并从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帮扶指导, 促进贫困群众向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转变。 全县通过龙头企业开展农技培训3万多人次, 一批专利技术向贫困户免费推广, 涌现出一批创业能人。 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一户一业”, 凡是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自愿接受经营主体或行业主管部门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 农产品年度销售额达5000元以上按销售总金额10%给予奖补。
龙头企业带动劳力转移, 农民变成“产业工”。 该县大力鼓励县工业集中区、农业科技园区及各乡镇专业合作社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 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用人单位予以奖励。 对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达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 年终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并授予“精准扶贫爱心企业”称号; 对创业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3至5人、6至10人、11至20人、2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 在政策的引导下, 目前全县已转移就业75200多人, 其中23600多名贫困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 向二、三产业转移, 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
农民成为“双薪族”“创业者”“产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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