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公务用车指导意见
2023-10-13 08:38
作者:向文姣 杜梦瑶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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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指导意见》指出,各部门(单位)坚持“三必须一带头”原则配备新能源汽车,符合用车条件的公务出行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切实做到“绿色出行”。
《指导意见》倡导,各部门(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年度内新增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60%;县市、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40%,在未达到新能源汽车总体配备比例指标前,州本级按不低于80%比例配备,县市按不低于60%比例配备。同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
《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充电设施智能化改造,州、县市、乡镇(街道)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不少于现有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积极协调供电企业,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
据了解,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占比,并要求单位院内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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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助力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