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全州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4日,全州范围内将开展一次为期50天的交通集中整治,主要治理县市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交通整治,重点是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整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打击摩托车各类违法现象、严惩酒驾,以及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处罚,并将在10月19日和26日进行全州整治统一行动。
据了解,未按规定办理牌证的车主、驾驶员,在本月16日至30日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可不予处罚。此外,对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及公共事业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对驾驶人处罚外,将通报其单位,并将违法车辆所在单位和车辆号牌在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