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公布湘西州计划招192人
2025-05-21 08:00
作者:肖庆宾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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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全省招生计划为1078人,其中湘西州计划招生192人。
该计划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具体分配如下: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我州计划招生86人;初中教师,计划招生84人;小学教师,计划招生14人;特殊教育教师,计划招生5人;中职专业课教师,计划招生3人。在培养模式方面,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则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均由财政承担,无需缴纳。同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同时,原则上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处理。
毕业后,公费定向师范生需依据招生计划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相关规定落实。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所定向区域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需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情况将记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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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全省招生计划为1078人,其中湘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