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切实强化涉农案件审判工作
2009-06-24 00:00
作者:肖小明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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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州中级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力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6月18日,州法院院长李立新一行顶着炎炎烈日,来到永顺县高坪乡雨禾村弯丘组,对该院成功协调的一起诉争5年、先后处理12次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回访,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州法院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深入分析当前涉农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在审判活动中,该院坚持以“便民、利民、护民”作为涉农案件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所有涉农纠纷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生产。同时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巡回办案、三调联动等各种有效举措,着力加强对人民法庭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涉农案件的审判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据了解,本次回访个案涉及弯丘组一块仅0.2亩的土地。为了这块土地,双方自2003年6月至2008年12月打了长达5年多的官司,分别由乡、县两级人民政府处理了7次,县、州两级法院作行政案件裁判了5次,最终由州法院副院长李新贵亲自挂帅,连夜进村入户深入现场调查,多次对双方做劝和调解工作,才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李立新在回访现场动情地说:“我们千万不要小看了这0.2亩的土地。千百年来,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资料,对他们来说,每一寸土地都是大事。所以,法院在审理此类土地纠纷案件时,一定要站在‘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的高度,做到及时、审慎,确保农民群众的生产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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