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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湘西自治州落实“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4-01-31 15:25 作者: 来源: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湘西自治州落实“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2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2024年湘西自治州落实“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湘西自治州落实“八大行动”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两会”、省政府全会精神,落实州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两会”精神,对标省委“八个再深化再提升”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产业发展提质年、项目建设提速年、招商引资提效年“三年工作”,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落实“八大行动”总体方案。

一、主要目标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升。

——创新动能不断提升。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2%以上,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9%以上。

——需求潜力持续释放。着力恢复和扩大需求,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

——改革攻坚纵深推进。聚焦深化实施重点改革攻坚、公平竞争攻坚、环境优化攻坚、降低成本攻坚等“四大攻坚”行动,力争重点改革实现突破、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综合成本有效降低。

——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全州经营主体总量增长6%以上,新增“四上”企业160家以上,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30户,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新增1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0户。

——区域发展协调均衡。力争州府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州比重进一步提升,全州城镇化率提升至53.6%,力争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以上的县市达到5个。

——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守牢安全生产、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底线,安全生产做到“三坚决三确保”;全面遏制新增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将全州非标准化融资转化为标准化融资;平安湘西、法治湘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做到“三个不发生”。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全面完成“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州定九件民生实事”任务,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构建“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文旅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等重点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加快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推动湘商回归,持续推进返乡创业,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强化资金、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深化融合发展。

(二)实施创新提升行动。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在“锰三角”治理、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科技赋能作用。推进区域创新提速,提质升级科技园区,建设创新型县市,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进平台能级提档,创建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州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研攻关提能,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推进人才支撑提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成果转化提效,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推进创新生态提优,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

(三)实施激发需求行动。落实系列促消费政策,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丰富业态发展,创建良好消费环境,拉动消费再升级、再扩大。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加强重点产业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激发有活力的外贸,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展参会,加强外贸企业培育,开拓国际市场。

(四)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开展重点改革攻坚,深化国有企业、财税体制、金融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开展公平竞争攻坚,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开展环境优化攻坚,推广使用“湘易办”,完善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降低成本攻坚,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物流、税费、融资、用能、用工成本,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五)实施主体强身行动。实施经营主体梯次培育计划,推动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培优做强民营企业,推动新增一批民营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加大对科技重点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常态长效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件事一次办”,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提振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六)实施区域共进行动。实施“强州府”战略,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方面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打造州域经济核心增长极。推进省际边界县合作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推动园区改革攻坚,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园区产业。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畅通要素流动,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实施“五千工程”,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七)实施安全守底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清零、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科技兴安、教育培训等。坚决遏制新增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加快平台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转型,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等,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金融、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网络诈骗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底线。

(八)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全面完成“2024年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2024年州定九件民生实事”。继续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提质改造农村公路,完成路域环境整治、中国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及装备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州县市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八大行动”工作推进机制,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总牵头,总指挥中心设在州政府督查室。实行“一方案、一专班、一清单、一平台、一通报”,每项行动成立1个工作专班,分别由1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召集人,1名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在制定“1个总体方案+8个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州总指挥中心建立监测调度平台。州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湘西高新区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逐项抓好落实,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专班要对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三)强化监测调度。州人民政府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州总指挥中心负责,工作专班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对总体情况实行“一季一调度一通报”。各级各部门要将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实施“八大行动”纳入州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事项,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实施“八大行动”有关信息,宣传工作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积极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直各有关部门报送我州典型经验做法,力争我州更多更好经验做法在省级层面得到肯定推介或加分奖励。

附件:

1.2024年全州产业培塑行动实施方案

2.2024年全州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3.2024年全州激发需求行动实施方案

4.2024年全州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5.2024年全州主体强身行动实施方案

6.2024年全州区域共进行动实施方案

7.2024年全州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方案

8.2024年全州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2024年全州产业培塑行动实施方案

为筑牢实体经济根基,推进我州“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新增长点,提升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州产业规模稳步扩大,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构建“1+5+X”现代化产业体系

1.文化旅游产业。力争全州接待游客突破60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600亿元,新增规上文旅及相关企业30家以上,新增年纳税千万以上文旅企业3家以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14%以上。实施“陪你满意游湘西”专项行动,高质量办好第三届湘西州旅发大会。按照“处处有旅游”“行行加旅游”的理念,重点做好兴业态、促融合、拓市场、强品牌、优环境“五篇文章”,加快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凤凰、吉首、永顺等县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龙山县八面山、永顺县芙蓉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大省外境外旅游宣推力度,持续开展文旅四季宣推活动,举办鼓文化节、苗族赶秋等系列节庆活动,吸引更多游客走进“神秘湘西”。(州文旅广电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特色农业。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力争实现粮食播种面积250万亩、产量90万吨左右。生猪出栏稳定在135万头左右,集中屠宰能力达到40万头以上。支持花垣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泸溪等县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湘西分中心建设,围绕黄牛、黑猪、茶叶、油茶、猕猴桃、百合、玉米等特色产业,开展种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品种创制与成果转化。落实“湘媒”推“湘品”,培育1个“一县一特”优秀品牌。(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绿色食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绿色食品加工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州培育1个以上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发挥酒鬼酒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整合酒业资源,持续推进上游原粮种植和下游包材印务、仓储物流、文化旅游等配套产业建设,壮大酒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精制茶、油茶等食品加工业,做强做优“古丈毛尖”“保靖黄金茶”“湘西黄金茶”“永顺莓茶”等名品精制茶。全州绿色食品加工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30亿元,增长12%以上。(州工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突出锰锌钒铝重点优势矿业资源,依法开展全州矿业综合整治整合,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开展原材料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工作,推动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链发展。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着力构建泸溪、花垣、古丈、保靖新材料产业带,大力发展锰锌钒铝精深加工产品。主动对接强省会战略,推进州内金属冶炼产业与长株潭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前沿材料等协同配套,促进产业链式发展。全州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增长12%以上。(州工信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以创新药、经典名方等为重点,推荐申报湖南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品种。依托道地药材产地优势和林地资源,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加快构建从种植养殖、研发应用、生产加工、商贸流通到医疗服务的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依托州人民医院建设武陵山片区区域诊疗中心,依托州民族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创建国家区域中医和民族医诊疗中心、民族医药传承创新研发中心。全州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19亿元,产值和税收均增长20%以上,新增落地企业10家以上。(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林业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新能源产业。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建成充电桩1500个。加快推动新能源开发,推动凤凰两林禾库、泸溪代朝山、永顺大青山二期等3个风电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保靖储能电站建设,力争实现5万千瓦装机。加大储能产业中下游招引力度,重点围绕电池、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及安装等环节补链。结合新能源开发,引进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组件、风电场核心设备及其零部件生产,从下游运营向上游制造延链。(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相关细分领域筛选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通用航空、前沿材料、北斗规模应用等作为重点,引进一批资本,抓好一批平台,建成一批项目,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吉首市FPC柔性线路板与PCB印刷电路板生产线、古丈县智慧科技数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上云2000家,上平台146家。(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8.加快项目建设。实施产业项目支撑工程,大力推进2024年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施“1+5+X”产业项目清单管理,加强全过程协调和全周期服务,实现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州发改委牵头,州文旅广电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9.大力招商引资。围绕构建“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精准招商,编制2024年产业重点招商项目,各产业牵头单位组建专班专人跟踪推进重点招商项目,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投产率、企业存活率。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承接发达经济圈产业转移,推进湘商回归投资。引进州级以上重大产业签约项目50个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类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入州投资项目10个以上。(州商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文旅广电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0.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鼓励银行机构联合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完善制造业贷款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建立融资项目储备库,提高银企对接效率,组织开展政银企现场签约活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探索微电网试点、运用“两峰两谷”电价机制鼓励企业储能等,降低用电成本。强化用地保障,优化重点产业项目对口服务机制,对产业项目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州发改委牵头,州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深化融合发展。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乾州古城、八面山、边城茶峒等夜经济消费集聚区,支持乾州古城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导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州发改委牵头,州政府金融办、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发改委、州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2

2024年全州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技术、平台、人才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争全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2%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6件以上、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获批省级科技人才2名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9%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领域突破

1.科技支撑“锰三角”治理。以省“揭榜挂帅”项目“锰渣与矿涌水低成本治理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为牵引,积极争取省科技厅配套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推动花垣县“锰三角”锰产业7个专题论证成果应用,在尾矿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矿涌水减量及低成本处理、矿业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等方面形成系统技术解决方案。(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推进“科技+文旅”深度融合。围绕打造“国内外享有盛名的旅游目的地”,实施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系列行动,加强“神秘湘西”旅游品牌创意产品开发,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文化旅游融合科技示范工程等建设,争创省级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家以上。(州文旅广电局、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围绕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认真总结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事迹,以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示范窗口,完成花垣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项目,实现开发和引进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20个以上。以凤凰县菖蒲塘村为试点,深入实施湘西猕猴桃采后保鲜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积极探索“科技+企业+村组+农户”模式,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乡村振兴局、州科技局、州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区域创新提速

4.提质升级科技园区。支持湘西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完成考核指标体系调整后的资料和报告更新,力争完成现场考察。支持泸溪高新区提升园区科技实力,力争年度排名实现上升。支持花垣县产业开发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支持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龙山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吉首大学科技园建设。(州科技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加速建设创新型县(市)。推进吉首市以“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为主线开展创新型县(市)建设。推进泸溪县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吸纳科技创新人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成创新型县(市)验收。(州科技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泸溪县人民政府负责)

6.积极对接省标志性工程。支持州农科院等创建“湘西州种业创新中心”,争取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湘西分中心完成签约。依托湘西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载体,通过共建中试平台、孵化基地,建设新农科、新工科、新医科等举措,推动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科教资源更好服务全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教体局分别牵头,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林业局、州市场监管局、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平台能级提档

7.创建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申报一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分别牵头,州教体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建设完善州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1+5+X”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州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牵头布局优化州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家以上,提升产业原始创新动能。(州科技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科研攻关提能

9.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技术攻关。积极争取省技术攻关、重点研发、厅州联动项目,省级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和“产品创新强基”项目等,持续推进州本级8个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0.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州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施一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应用基础研究为导向突破重大科学问题,力争在农业生物遗传与育种、中药生物性状及机理、材料跨尺度科学问题等方面有突破。(州科技局牵头,州财政局、吉首大学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人才支撑提质

11.加速培引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加大柔性引进和自主育才力度,靶向引进两院院士、“高精尖缺”科技人才,发展壮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湖湘青年英才、“三尖”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专家工作站等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力争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团队1个以上、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15名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并积极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教体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科协、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发展壮大实用技能人才。落实好新一轮“武陵人才行动计划”和“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完善符合发展需求、具有湘西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让各类人才在湘西这片干事创业的热土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依托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好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医名师和乡村工匠等技术人才队伍。(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卫健委、州住建局、州文旅广电局、州科协、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成果转化提效

1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湘西分市场服务功能,加快县市工作站和行业工作站布局,力争县市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和机构,在我州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中心或技术转移分机构,力争创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1家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家以上、省级众创空间或孵化器2家以上,培养技术经纪(经理)人20名以上。(州科技局牵头,州工信局、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开展技术市场对接活动。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支持湘西高新区和吉首大学开展产业技术供需对接。深入实施《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1次以上,力争科技成果登记达50项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40亿元以上。贯彻实施《湖南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落实“两个70%”奖励政策,力争在州高校技术合同登记项数、成交额和在州转化占比实现增长。(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5.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科技创新领域优惠政策。办好创新创业大赛湘西分赛。提高企业专家参与咨询、评审比重。落实“五首”产品奖励支持政策。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达30%以上。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推动企业上云2000家以上、上平台146家以上,打造智能制造企业5家以上、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15条以上、智能工位75个以上,实施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1个以上,布局建设数字化应用场景1个以上。力争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2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300家以上。(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分别牵头,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创新生态提优

16.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人才项目评审机制,加大从重大项目、重点平台、领军型企业直接遴选力度。为承担重大攻关任务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创新人才开辟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健全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将领军科技人才纳入州领导常态化联系名单,为打造“科技湘军”品牌贡献湘西力量。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州内高校积极开展年度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教体局、州工信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八大行动,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领域银企融资对接,鼓励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配置科技创新专项信贷额度,开展专项激励考核,对科技创新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化期限管理,实行优惠利率。深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加快推进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助力企业知识价值变现,力争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突破4亿元。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0.82亿元。探索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建立“投、保、贷”联动机制。(州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科技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加强协同开放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州内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科创飞地”、异地研发中心,重点加强小试、中试研发基地功能,持续推进泸溪县、花垣县在株洲、长沙“科创飞地”建设,力争实现“异地研发、湘西生产”“研发在外地、税收在湘西”。(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分别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实施创新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林业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税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科协、吉首大学、湘西职院、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科技局,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3

2024年全州激发需求行动实施方案

为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活力的外贸,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恢复和扩大需求,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1.落实政策引导消费。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政策,挖掘和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力争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60家。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工程,培育认定标杆企业1家。(州发改委牵头,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丰富业态引领消费。积极拓展新型消费,推进数商兴农、直播电商、社区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发展。引导有实力的商贸零售企业开展场景化、体验式消费,不断挖掘消费潜力。积极申创“国家绿色商超”“省级绿色商超”和省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探索发展文旅融合消费新模式,推进品牌消费,引导消费聚集。组织州内企业参加省新型信息消费大赛和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与应用大赛等活动,通过培育多元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举办活动提振消费。持续开展“福运龙年·惠购湘西”2024年州12大重点促消费活动,重点开展“惠购湘车”“惠购湘西”汽车促销、“加油有礼”成品油惠销,以及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持续为市场消费注入新动能。着力抓好柑橘、猕猴桃、茶叶等特色农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参加湖南消费聚集区与消费品牌对接会、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扩大时尚消费、品牌消费。举办湘西州民族特色餐饮大赛,挖掘特色菜品,促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完善平台促进消费。持续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加快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构建设施完善、双向顺畅的农村流通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持续释放农村的消费潜力。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以步行街为引领、智慧商圈为支撑、便民生活圈为基础的城市商业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区。推进与银联、“抖音”、商业银行等平台的深化合作,发放政府消费券补贴资金500万元以上,支持工会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湘工惠”电子消费券,拉动消费再升级、再扩大。(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邮政管理局、州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优化环境提升消费。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积极查处成品油市场、汽车销售、商业特许经营等商贸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创建良好消费环境。对户外促销活动、夜间摆摊等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依法依规和确保安全条件下允许企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消费场景。(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政府金融办、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6.加强重点产业建设。围绕“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产业、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5个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开发包装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质量效益较好、比较优势明显的优质招商引资项目,深入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集中推进256个省州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以上。力争铜吉铁路开工建设,重点抓好桑龙高速公路以及大兴寨水库、凤凰县两林禾库风电场项目、泸溪县代朝山风电项目、永顺县大青山风电二期开发项目、全州电网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73个重点项目建成投运。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老旧小区11733户、棚户区800户。(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分别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抓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服务,筹建州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抓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稳妥推进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工商联、州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9.推进政府投资系统管理。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设立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资本流向重点产业领域,不断撬动社会资本,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创新债券融资模式,鼓励发行证券化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政府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州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激发有活力的外贸

10.组织参加境内外展会。强化供需精准对接服务,组织10家(次)以上企业境外参展,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州内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点境内展会50家(次)以上。加强与马达加斯加、纳米比亚等非洲国家经贸交流合作。(州商务局牵头,州贸促会、湘西海关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培育外贸市场主体。鼓励更多的州内企业自主开展进出口业务,培育有实绩的进出口企业50家以上,力争全州AEO高级认证企业2家。持续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品牌。鼓励外贸实体企业开展高新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挖掘特色农产品出口潜力,扩大我州柑橘、茶叶、百合等农产品出口规模。挖掘我州土家织锦、苗绣等非遗产品出口潜力。(州商务局牵头,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广电局、湘西海关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抓好外贸发展服务。加大外贸企业融资、信保、担保、汇率避险等金融服务。推广海关“多证合一”措施,扩大“即报即办”范围,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湘西海关、州税务局、州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推进激发需求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商务局、州发改委、湘西海关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政府金融办、州邮政管理局、州总工会、州贸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4

2024年全州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经济领域重点改革走深走实,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深化实施重点改革攻坚、公平竞争攻坚、环境优化攻坚、降低成本攻坚等“四大攻坚”行动,力争重点改革实现突破、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综合成本有效降低,以改革释放动能、助力创新、促进增长,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改革攻坚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州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做优做大做强州属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盘活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紧扣“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业竞争力。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出台州属国企经理层工作指引等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推进国有平台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关停并转”。(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修订《湘西自治州州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湘西自治州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湘西州本级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综合奖补政策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支出严格遵循“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不再采取切块方式安排预算。开展州级财政重大专项清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州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州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分别牵头,州科技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建立信贷融资归集推送机制,将全州重点项目清单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全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2%。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产业、绿色领域、中小微企业倾斜,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设立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优化我州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引入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规范稳妥推进新实施的政府和资本合作项目,配合建立全省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库。(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六个一”行动,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项政策措施,在营造公平竞争便捷高效的市场环境、营造重商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环境、强化平等保护维护权益的法治保障、强化政策配套支撑有力的要素保障、强化协同联动狠抓落实的组织保障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建设,不断扩大社会投资。(州发改委牵头,州工商联、州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出台《湘西州关于深化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园区剥离社会事务、岗位聘用制、绩效薪酬制、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改革,推进园区聚焦主责主业,有效降低债务风险。完善园区统计和“五好”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园区评价奖惩制度。(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公平竞争攻坚

6.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按照全省部署要求,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清理废除州县各级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鼓励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政策措施进行交叉抽查和督导考评。(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着力破除各种形式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政府采购、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等领域,深入开展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职业围标串标团伙和陪标专业户,着力整治挂靠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及评标专家不公正、不负责、徇私舞弊等问题。从严惩治招标代理机构不专业、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及核查,抓实代理机构“一代理一评价”与信用评价制度。持续完善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加快制订招标投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等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指引。(州发改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清理规范地方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行为。严格按照“两办法一指引”(《湖南省招商引资项目长远发展评估办法》《湖南省招商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数据采集办法》《湖南省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规范指引》)和《湖南省招商引资统计报表制度》,切实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行为。建立全州招商引资统筹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突出抓好项目签约“前半篇文章”和项目履约“后半篇文章”。及时组织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各类补贴政策,杜绝乱签约、乱承诺等问题发生,治理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履约和政策兑现的信用监管。(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9.发挥市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作用。加强竞争秩序监管,依法开展反垄断行为调查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健全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和企业简易破产程序,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环境优化攻坚

10.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严格规范被查封主体范围,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继续推进“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开展涉企案件“积案”“挂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涉企案件违规立案、趋利执法、久拖不决。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巩固扩大“一码一网一平台”应用成果。(州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完善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建立政府失信预警机制,定期调度政府部门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信息。定期对政府机构存在与企业纠纷的案件进行筛查,提前干预。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性资金支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政府重要事项中建立奖惩措施。搭建违约失信投诉申诉渠道,开展违约失信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优化政府诚信氛围。(州发改委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创新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成效评价方式的变化情况,按季度归集并公开部门评价指标动态。运用好国、省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实现营商环境评价“三个全覆盖”。建立营商环境案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正面和反面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经营主体参与率,引导好民营企业真实、准确反映我州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州发改委牵头,州工商联、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全面用好用活“湘易办”。按全省要求同步完成各省直部门在“一网通办”系统事项发布的州、县级事项的检查、核对、确认和发布。持续提升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力争“全程网办”率达到75%以上。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五减”工作。与省同步实施“湘易办”超级移动端优化升级和增效惠民项目,配合完成全省新增上线1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增惠民便企示范应用场景和高频特色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90%以上。(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降低成本攻坚

14.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和中介服务,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5.降低物流成本。改善交通物流运输结构,按照武陵山区域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多式联运组织中心功能定位论证吉首市铁路物流园建设项目。继续执行公路通行费相关政策,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电商物流发展,完善提升电商运营中心,强化分拣配送中心、产品仓储中心运营水平,探索推进农村公交、货运等运输平台,构建以县城为纽带、乡镇为节点、村寨为终端的三级物流网络体系,打通农村配送的“最后一公里”。(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降低税费成本。贯彻实施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开展“春雨润苗”“中小微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用好《湘西自治州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建立健全宣传贯彻、产业认定、推进落实机制,放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势,助力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分别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数据联通,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实施“湘信贷”融资惠企行动,鼓励开发“流水贷”等信用融资产品,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涉农、民营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抓好湘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技术升级和信息对接,确保2024年累计授信金额较上一年度提升10%以上。加大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线上贷款、随借随还贷款等。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稳步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倍数。(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做好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论证,争取部分县市风光项目纳入2024年全省新能源重点推进项目清单,争取凤凰两林禾库等3个风电项目迎峰度冬期间并网,推进保靖县储能等项目按期开工竣工。积极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规范城镇燃气安装收费,稳步建立阶梯气价制度。鼓励天然气大用户直接供给。巩固获得电力改革成果,进一步缩短用户报装准备、供电方案答复时间,持续推动电力外线接入行政审批程序简化,抓好供电可靠性等薄弱环节水平提升。高标准完成县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降低用工成本。继续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将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龙头企业等纳入公共就业部门重点联系企业范围,强化“一对一”定点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招聘求职平台。开展“百名创业导师帮百企”专项活动。搭建全州创业导师资源库,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建立创业导师与初创企业“1+1”或“N+1”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实地指导、线上解答等方式开展开业指导、项目策划、市场分析等帮扶服务。(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推动改革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公安局、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州工商联、州税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5

2024年全州主体强身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持续增强市场发展活力,扎实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实现经营主体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州经营主体总量增长6%以上,新增“四上”企业160家以上,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户、外商法人企业10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0户。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抢占更大市场,推动做大做强

1.实施经营主体梯次培育计划。强化平台、项目、金融、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大力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5家,新认定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0家以上。(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政府金融办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促进民营企业培优做强。发布湘西州民营企业20强榜,树立全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标杆。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培优做强行动,建立健全定向培育企业名录和后备企业库,推动新增一批民营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我州民营企业跻身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州工商联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支持外资外贸企业发展。加快构建纵向统筹谋招商、横向协同抓招商、多样形式促招商的大招商格局,持续加强生产型外贸企业和优质贸易型企业的培育招引,优化提升外资外贸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外资外贸经营主体。(州商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健全经营主体评价体系。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价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引导和激励各类经营主体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聚焦抢占更多制高点,促进创新创造

5.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更多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技术瓶颈。鼓励和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研发机构。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布局,提升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企业从州外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加大对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培育和支持,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到州内企业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州科技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十八洞村”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等重点品牌的行政保护力度,加大对科技重点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促进高价值专利创造和高效转化运用。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做好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提升企业运用能力。(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制造业信贷服务,推动制造业贷款稳步增长,力争实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均不低于全州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鼓励商业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对“1+5+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企业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惠利率。加大企业走出去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制造业、科创型重点外贸企业“白名单”,逐户确定主办银行,实行“一对一”融资对接,建立融资服务档案,提供专属金融服务,助力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聚焦抢占更优竞争地位,推进链式发展

8.提升企业链式发展水平。坚持“链主、链长、链生态”协同发展,围绕“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完善州领导联系产业链工作机制,紧扣产业链堵点卡点精准提升招商引资质效,针对性做好用工、用能、用地、融资等要素保障,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向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方向发展,着力构建上下配套、主配协同、集聚发展的良好生态,支撑产业竞争实力整体提升。(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9.大力推动湘商回归。积极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招引湘商回乡投资兴业。组织州内外异地商会、行业协会、园区和企业以小分队、小活动形式,搭建活动平台,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让湘商回归活动更加精准、更具特点、更具成效。持续开展“情暖湘商”春节篇、中秋国庆篇等湘商回归活动。组织举办“春暖湘商——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系列对接活动,利用“报网端微屏播”等多种方式,宣传“湘商回归”系列政策,用好湘商资源,对接洽谈意向项目,引导返乡投资;进一步营造“湘商回湘更吃香、湘商返州更无忧”的浓厚氛围。(州工商联、州商务局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0.持续推进返乡创业。积极开展双创主体培育行动,新培育一批返乡创业主体;积极参加全省农村创业典型县评选推介活动、农村创业大赛和农村创业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推介一批返乡创业典型,进一步营造返乡创业氛围。加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和服务指导力度,全州年内新开展农民技术培训10万人次,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继续推进千名农技干部精准帮扶联村行动及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等活动。(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围绕“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加快国有企业清理整合,加力并购重组。支持州(县市)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以及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合作。(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加快质量强州建设。以质量强链工作为抓手,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系列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质量强州建设领军企业。着力创建一批质量强县(市区),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大力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对标达标工作,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品牌建设,推动“湘西产品”向“湘西品牌”转变、“质量强州”向“品牌强州”跃升。(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聚焦抢占更快纾困先机,做实精准帮扶

13.常态长效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不折不扣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坚持州级统筹、属地负责,分级分类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振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让经营主体在湘西生得出、长得大、发展得好。(各成员单位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提升涉企政务服务质效。持续做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和“好差评”工作,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事项,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建设。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逐步推动营业执照与涉企审批事项的“证照联办”,实现“一照通行”“一照通办”。(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5.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细化有关政策推送对象颗粒度,加强校验,不断提升政策推送准确度,依托电子税务局常态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上门”,为享受税费优惠提供信息化支撑。认真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更便捷、更省心。(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和废除影响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突出教育、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工作机制

成立推动主体强身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工商联、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6

2024年全州区域共进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全州“一盘棋”,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进区域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特色发展,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湘西州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增强州府城市辐射引领作用,全面激发区域发展潜力活力。力争2024年州府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州比重进一步提升,全州城镇化率达53.6%,城乡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优势互补性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州府”引领。切实增强州府城市辐射带动力,着力打造州域核心增长极。

1.实施“强州府”战略。强化州市共建共治,加快推进吉首老城区、乾州新区、湘西高新区、高铁新城区、矮寨旅游景区“五区”提质建设,力争州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20亿元以上。支持吉首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吉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不断提升州府城市发展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州发改委牵头,州文旅广电局、州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抢抓2027年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建州70周年机遇,认真策划包装实施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推进大兴寨水库、吉首绕城公路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铜吉铁路,积极开展黔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州发改委牵头,州民宗局、州教体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依托省内知名医院在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支持州人民医院建设(或合作共建)武陵山片区区域诊疗中心,推进州民族中医院武陵山片区区域中医和民族医诊疗中心建设。支持吉首大学、湘西职院高质量发展。(州卫健委、州教体局分别牵头,吉首大学、湘西职院等相关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生态环境部调研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整改销号。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州府吉首空气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一,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以上。(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进省际边界县合作建设。促进省际边界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更好推进省际边界地区融合发展。

5.推进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新时代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5年)》,将龙凤示范区作为武陵山片区跨省县级协同发展样板予以打造。召开龙凤区域跨省协作第九次联席会议,谋划一批跨省协作互助项目,做好酉水河综合治理和开发,加快建设酉水河大桥,抓好螺蛳滩大桥前期,推动龙凤城区一体化建设。(州发改委牵头,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龙山县人民政府负责)

6.推进湘渝黔边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同意设立湘渝黔边区协同发展示范区,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边城茶峒景区茶洪大桥入口区外立面改造,抓紧启动游客集散中心、石头寨演艺中心、高端酒店民宿等项目建设。(州发改委牵头,州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花垣县人民政府负责)

7.推进凤凰铜仁协作发展。继续应用好铜仁凤凰机场交通优势,加强与铜仁等周边地区合作,加大省外境外旅游宣传力度,全力拓展旅游市场。加快阿拉营、腊尔山等省际边界商贸重镇建设,推动购物、娱乐、餐饮等业态融合。(州发改委牵头,州文旅广电局、州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凤凰县人民政府负责)

8.推进张吉怀高铁沿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凤凰、吉首、永顺等县市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龙山县八面山、永顺县芙蓉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健全跨区域客源互送等合作机制,吸引更多游客走进“神秘湘西”。高质量办好第三届全州旅发大会,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60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600亿元。(州文旅广电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

9.深入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积极对接湘西地区“5市州+2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争取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引导基金,推进实施小微产业链三年倍增计划,服务“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湘西自治州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应用,发挥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效用。(州发改委牵头,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0.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基层治理好、小区形象好、就业增收好、公共服务好、政策延续好等“五好”小区创建为抓手,推动社区治理机制、资金筹集机制、帮扶责任机制、工作调度机制、政策延续机制等“五大”机制建设,抓实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社区治理、社区融入、设施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大型安置区成为融入新型城镇化新名片、农村安置点成为乡村振兴新标杆。(州发改委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增收。继续抢抓国省以工代赈政策机遇,聚焦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加强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储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积极组织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发挥更大“赈”的效益,争创国家以工代赈成效明显市州。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确保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州发改委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各县市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2.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指导8县市制定出台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在“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找准本县域的主导产业,新培育一批国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3.实施县域经济争先进位行动。统筹指导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宣传推介县域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力争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以上的县市达到5个。(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4.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一县一策”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增强县城和中心镇的综合承载力,着力打造一批重点中心镇和特色产业镇。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老旧小区11733户、棚户区800户,完善燃气管道、污水垃圾处理、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新建一批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提升县域人口就地城镇化水平。(州发改委牵头,州住建局、州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5.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和水平。依托国家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平台,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东西部沿海发达地区,力争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估工作。(州发改委牵头,州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推进“五好”园区建设。坚持“五好”目标,推进园区发展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增强园区支撑力。

16.实施园区提升行动。按照《推动全省园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的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园区按照建设“1+5+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攻方向,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全面完成园区调区工作,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推进“三类低效土地”清理和国有闲置厂房盘活处置。(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支持园区产业发展。组织申报省预算内“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组织申报现代化产业特色园区,培育“1+5+X”现代化产业集群的核心承载园区。指导园区编制“一图四库一清单”招商图谱。力争全州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增长10%以上,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超过78%,亩均生产总值、税收均增长10%以上。(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强化园区考核管理。创新管理手段,配合省完成园区数字地图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完善园区统计和“五好”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园区评价奖惩制度。持续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清廉园区、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定期通报全州园区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三类低效土地处置等情况。(州发改委牵头,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着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19.畅通要素流动。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选派150名左右州派科技特派员赴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健全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入场交易政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州公安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优化公共服务。建设24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完成8所县域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积极衔接长郡、雅礼、师大附中、长沙市一中等名校来州开展合作办学。办好全州第十五届运动会,积极筹备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新招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本土化100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州教体局、州民宗局、州卫健委分别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1.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争创全省“十大最美农村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80公里,路域环境整治240公里。新增蓄水能力150万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启动全州178个中国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及装备建设。改造建设9个居家社区养老示范平台。新建5G基站1000个以上,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500个。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民政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别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2.实施“五千工程”。加快建设“和美湘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持续抓好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和撂荒地整治,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农田13.17万亩,确保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250万亩、90万吨以上,生猪出栏稳定在135万头左右。力争精制茶、油茶等食品加工业链上企业产值、税收均增长8%以上。(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推进区域共进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林业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税务局、州民宗局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7

2024年全州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政府债务、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底线,做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州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和清理整顿。力争到2024年底全州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全面交付,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点有序化解。

(三)守牢社会稳定底线。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湘西、法治湘西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事)件的工作底线。

(四)守牢生态环境底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做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持续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交通、矿山、消防、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含自建房)、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燃气、能源、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城市运行、古城古镇古村、景区、集贸市场、学校、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持续强化隐患清零。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行专家诊查、行业互查、企业自查、曝光问题“三查一曝光”硬举措,重点强化州政府和各专业委员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省州督导交办问题隐患整改,建立健全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全覆盖排查、“零放过”整改,做到风险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切实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切实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继续实行对县市执法部门“一季一排名一通报”及约谈执法排名靠后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度。依法强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惩处,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合提升乡镇综合执法力量,提升基层监督执法质效。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警示曝光、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责任倒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推动乡镇(街道)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提升乡镇、园区等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州安委办牵头,各负有监管职责行业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持续强化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 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企业落实“双重预防”“一会三卡”等机制,规范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选树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州安委办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各负有监管职责行业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持续强化科技兴安。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应用等技术,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安全适用新技术新装备,丰富监测预警手段,加快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城市消防站建设、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农村公路防护设施“消薄”、电梯安全筑底、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等工程治理行动,补齐安全设施短板。(州安委办牵头,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持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面配合参与“州委党校主课堂+各县市分课堂”教育培训同步模式,推动各县市及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关键少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开展矿山、危化品、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学校、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州安委办牵头,州教体局、州卫健委、州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融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依托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动态退出机制。(州安委办牵头,州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持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与安全技能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州安委办牵头,州文旅广电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金融、房地产风险。

9.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金来源评估和提级审核,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出财力铺新摊子上新项目。分类处置“半拉子”工程。加大债务领域监督力度,整饬财经纪律,对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0.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不折不扣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盘活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抓实既定化债举措,落实法定债务到期偿还责任,完成累计化债任务。健全债务监测机制,开展风险评估预警。严禁虚假化债和数字化债。(州财政局牵头,州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1.加强政府债券管理。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限额。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组织县市区优质储备政府债券项目。加快政府债券使用进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加快平台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转型。加大财金联动力度,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合理运用债务重组、置换等手段,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推动债务成本实质下降,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做好除险防爆工作,将全州非标准化融资转化为标准化融资。(州财政局牵头,州政府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常态化。(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湘西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全力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坚持“三统两分”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盛大金禧”“云台山茶旅”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加大力度开展“追赃挽损”,高质量推进司法程序和善后处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层次妥善处理涉案人员,严防发生大规模集访事件。(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5.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清理整顿。关闭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推动“伪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等机构和业务出清。深入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摸底排查专项工作,对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违法违规开展的金融活动予以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建立完善事前会商综合研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推动项目交付和模式转换。压实属地兜底责任,全力抓好项目竣工交付进度、质量安全和“交房即交证”。推进历史遗留“烂尾项目”排查整治。提前做好风险房企在州项目的审计和应对预案。实行预售风险评估,严控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两个关键环节。(州住建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抓实融资支持和政策配套。加强政银企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合理展期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存量融资。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强制停贷等问题。落实落地税收优惠政策。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认真履行预售资金受托管理义务。推动专项借款循环使用、资金追缴等工作。(州政府金融办牵头,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住建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做好信访维稳和执纪执法。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防范赴省进京集访群访和重大舆情事件。依法查处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抽逃资金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州信访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审计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9.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深入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抓实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大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健全落实重大风险管控闭环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重大涉稳风险监测预警,强化行业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托党政“双牵头”机制,推动完善重大风险主体处置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涉众金融、房地产、地方债、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风险。(州公安局牵头,州住建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信访局、州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进一步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四项机制”,推行街面智慧巡防。严密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防控,强化大型活动和旅游景区治安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化“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确保在打击整治、案件倒查、教育预防、多元救助、制度落实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现行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0%。开展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治体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深化枪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把好基层公共安全第一道关口。(州公安局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1.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大正面典型宣传,持续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开展精准督导,完善失职失责问责倒查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聚焦“四打一追”(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沙霸矿霸”“市霸行霸”“村霸乡霸”,追捕“漏网之鱼”),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网上作战,严厉打击“裸聊敲诈”等涉网黑恶犯罪。强化主动发现预警,持续打击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源头治理。(州公安局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卫健委、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武警湘西支队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2.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突出犯罪。深化运用“四专两合力”基本思路,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一体化推进“打防管治建宣”等工作。开展全链条打击、跨境打击、集群打击,严厉打击幕后“金主”、窝点组织者、骨干成员和涉诈黑灰产犯罪。压实属地党委管控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全链条做好打击治理、动态管控、教育劝返等工作。整合技术手段和数据资源,强化技术反制和资金预警劝阻工作。(州公安局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通管办、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3.打好网络安全主动仗。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控、舆情引导等措施,坚决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持续开展“净网”“护网”行动,严打严整网络水军、网络侵公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护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安全等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护,严防发生重特大网络安全案(事)件。落实“三同步(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要求,健全完善网上舆情全链条管控模式,及时稳妥高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和敏感案(事)件。(州公安局牵头,州委网信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

24.打好蓝天攻坚战。全面实施“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监督和指导,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砖瓦、陶瓷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废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5.打好碧水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2024年完成76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保障饮用水安全;持续推进实施《湖南省“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水利局、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6.打好净土攻坚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确保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推进优先监管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7.持续发起“夏季攻势”。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坚持问题导向,将中央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任务纳入“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攻坚。(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生环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8.继续开展“利剑”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解决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三个不发生”;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生环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安全守底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应急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司法局、州审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信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西监管分局、省农村信用联社湘西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附件8

2024年全州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州定九件民生实事”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动民生工作兜底、扩面、提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2024年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

1.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建成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继续推进“特立教学楼”“特立科教楼”“特立体艺馆”等建设,8个“徐特立项目”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州教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开展家庭教育“向阳花”行动。在全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家庭教育讲座和实践活动。(州妇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3)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为全州新生儿免费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州卫健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4)普惠托育服务“护蕾”行动。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普惠服务机构;利用闲置的幼儿园学位开设托班;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多种渠道,加大托育从业人员培养,新增普惠性托位。(州卫健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3.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5)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400元/年。(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不低于120元/月/人。(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到1600元/月。(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关爱特殊群体

(8)农村适龄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治疗成本和患者死亡率,缓解贫困妇女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州妇联、州卫健委分别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9)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地面平整及坡化、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起居室改造、卧室改造及水电改造等,改善残疾人家居、活动条件,增强残疾人自我照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者的负担。(州残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0)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为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包括听觉语言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康复训练。(州残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1)城镇新增就业。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立足服务“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就业优先,紧盯重点群体,强化就业服务,不断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覆盖率达到省级要求;人社政务服务“三合一”事项不少于20项,实现“一表申请、联动办理”。(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12)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增设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将其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对享受助餐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其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4)提质改造爱晚老年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以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办学体系为主渠道,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按照适老化要求进行提质改造,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老年学校。(州教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7.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15)法律援助。强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州司法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6)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中等及以上地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易操作、易维护的救援装备,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减少重大自然灾害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完成应急广播州级平台建设和吉首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验收,其余7个县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工程,补充完善应急广播终端,落实应急广播运营资金保障。(州文旅广电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提升数字服务能力

(18)数字政务提质增效惠民工程。实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增效惠民项目,其中新增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如企业变更登记、就医等);新增惠民便企示范应用场景和高频特色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争取半年内实现政务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到2024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并进入全省前列。(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载交通出行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数;城区公交车载设备(机具)改造率提升。(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9.改善人居环境

(20)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通过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州住建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1)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州住建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0.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22)农村“三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安防。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含标志标牌);普通国省干线精细化提升。(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3)农村水源保障及灌溉能力提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蓄水能力,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州水利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4)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设置保护区护栏和标志标牌,污染源排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保证“水缸子”安全。(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2024年州定九件民生实事

1.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州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24所,其中吉首市2所、泸溪县5所、凤凰县3所、古丈县1所、花垣县2所、保靖县2所、永顺县4所、龙山县5所。(州教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交通惠民工程。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80公里和路域环境整治240公里。(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4.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耳聋基因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90%。(州卫健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5.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33000人。(州妇联、州卫健委分别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6.大学生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247人(其中今年新招100人)。(州卫健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7.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蓄水能力150万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提升农村季节性供水保障能力。(州水利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8.落实178个中国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及装备建设。(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9.示范性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场地,在全州改造建设9个居家社区养老示范平台,具备全托、日托、居家上门“六助”服务(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行、助浴)、休闲活动、康复护理、文化教育、指导培训、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功能。(州民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州长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州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卫健委、州应急管理局、州文旅广电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妇联、州残联、州消防救援支队等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协调、调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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